2024绵阳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范围及条件-凯发官网入口
导语 绵阳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涵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多个领域。但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申报范围及条件
全市除扩权县(市)外从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一)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时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在劳动关系所在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二)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流程按职称评审系统为准。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申报,但近4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
(三)有中初级评审权限的扩权县(市)及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等院校等,需委托绵阳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的,须出具委托评审函,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住建委,再按程序统一报送。
(四)中央、省在绵企(事)业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情况。如需委托绵阳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进行评审,须出具委托评审函,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住建委,再按程序统一报送。
(五)社保要求。申报人员任职资历等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其中有工作地变化的申报人员,最近6个月须在绵阳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且近三年在绵累计参保时间不低于12个月,社保记录截止日期为开始申报之日。
(六)政策依据。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绵职改办〔2022〕2号)执行,高技能人才按照《绵阳市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绵职改办〔2022〕5号)执行。